很多人把「凭证」理解成发票,其实一次差旅会留下两类材料,作用不同,都不能少:
一类是原始凭证 —— 发票、行程单、收据这些由外部供应商出具的凭据,证明「这笔钱确实花了」。 另一类是记账凭证与随附的报销单 —— 企业内部据此入账的凭据,说明「这笔钱记在哪、谁批的」。
两者是配套的:记账凭证根据原始凭证生成,将来查账时也往往要一起看。 所以在保管期限上,二者的口径通常是一致的。
下面这份清单覆盖了企业差旅最常见的几类支出。实际要留哪些,最终以贵司财务的要求为准 —— 不同公司对「哪些费用可以入账」的界定并不相同。
| 环节 | 建议留存的凭证 | 作用 |
|---|---|---|
| 机票 | 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 | 机票报销的核心凭据,含票价、税费与乘机人信息 |
| 机票 | 增值税发票(如有) | 与行程单配合,满足入账与抵扣口径 |
| 火车 | 铁路电子客票或报销凭证 | 铁路出行的报销凭据 |
| 酒店 | 住宿费发票 | 住宿支出的正式凭据 |
| 酒店 | 住宿清单(水单) | 证明住宿天数与金额构成,便于核对 |
| 市内交通 | 出租车发票或网约车电子发票 | 面额较小的支出,凭据同样要留 |
| 市内交通 | 网约车行程单 | 补充起讫点信息,便于说明事由 |
| 租车 / 停车 | 租车发票、停车费凭证 | — |
| 签证 / 保险 | 签证费收据、保险发票或保单 | — |
| 变更 | 退票费、改签费的单独凭证 | 与原始票款分开列示,避免对账时混淆 |
| 内部 | 报销单与审批记录 | 说明事由、审批人与归属,属于记账凭证的一部分 |
凭证的保管期限不是企业自己定的,而是有明确规定的。 依据是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(财政部、国家档案局令第 79 号,自 201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), 其中把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和定期两类,定期一般又分为 10 年和 30 年。 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,且规定的是最低保管期限 —— 企业可以留得更久,不能更短。
| 资料类别 | 最低保管期限 | 说明 |
|---|---|---|
| 会计凭证、账簿 | 30 年 | 含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,差旅单据多归入此类 |
| 辅助性资料 | 10 年 | 如银行对账单、纳税申报表、月度或季度财务报告等 |
| 年度财务报告等 | 永久 | 年度财务会计报告、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与销毁清册等 |
换句话说,一次差旅的发票与行程单,通常落在「会计凭证」这一类, 对应的最低保管期限是 30 年 —— 比不少人的预期要长。这也是为什么 电子凭证的归档方式值得一开始就理清楚,而不是等到几年后翻不出来。
误区一:只留发票,不留行程单。机票的报销凭据通常正是行程单, 只有发票往往不足以说明这趟行程的乘机人与航段。
误区二:电子发票打印出来就算留好了。电子凭证的报销、入账与归档另有相应要求, 纸质打印件不必然等同于合规留存。贵司采用哪种方式,建议与财务确认后再固定下来。
误区三:员工离职、系统更换,旧凭证就不用管了。变更系统或人事,并不改变保管义务。 换系统时,历史凭证的完整移交与可查询性要在切换前安排好。
误区四:保管期一到就能销毁。如果凭证对应的债权债务尚未结清, 或者涉及其他未了事项,即使期限届满也不能销毁,应当单独抽出保管,直到事项了结为止。
本文所述期限依据《会计档案管理办法》的一般规定,为最低保管期限的框架性说明。 涉及电子凭证归档、税前扣除凭证等具体要求,请以国家税务总局及贵司财务的口径为准。 拿不准某类凭证该留多久的,可以直接与贵司财务或与我们联系确认。
凭证怎么在对账单里体现,见 企业差旅对账单应该包含哪些字段?; 发生退改时凭证要怎么留,见 员工临时改期,企业侧怎么理顺?。
本文为一般性说明,不构成税务或会计处理意见。 具体口径请以贵司财务及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为准。